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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工作管理制度

作者:时间:2013-08-30来源:点击:

1、实验室科研工作制度

1.1. 科研工作提倡严谨求实,反对弄虚作假,科学实验及论文的原始记录数据必须有翔实的记录,并妥善保管。

1.2. 鼓励科内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科研活动和撰写论文公开发表。

1.3. 高级职称或高学历(硕士、博士等)人员每年必须有文章公开发表,并作为科室对其考评的依据。每年在科内或医院举办学术讲座一次。

1.4. 科室工作人员撰写的论文在科技科开具证明前,须经科主任签署意见。科室工作人员撰写的论文公开发表后,年底将其文章复印件(包括杂志封面、目录、文章正文)交科室存档。如有获奖证书或其他证书也应将复印件交科室存档。并将科技科签字后的版面费发票复印件一份交科室。

1.5. 科室工作人员申报课题前须将其申报书一份交科室存档。

1.6. 如科研须与外单位(科室)或外单位(科室)须与我科合作,应事先向科主任请示意见。

2、原始记录的填写、保管和保密制度

2.1.使用实验室内规定的统一规格的原始记录本和报告用纸。

2.2.原始记录要由研究人员亲自填写,使用钢笔或中性笔,字迹要清楚,使用名词、术语要简明、真实。数据要更改时,应将错写数据划掉并在其上方改写正确数据。

2.3.工作完毕,必须及时进行数据处理,计算结果,发现数据有疑,要立即检查原因,不能删除或篡改与预期结果不符的数据。

2.4.研究任务完成后,原始记录应整理清楚后归档,并严格做好保密工作。

2.5.研究人员对研究情况及结果有保密的义务,未经许可不得外传,本实验室的重要技术和正在研究中的课题及重大研究成果,尚未公开发表前不得外传。

3、教学工作制度

3.1. 我院为教学单位,每一个工作人员都有教学的义务和责任。根据需要安排有相应资历的人员参与教学,教学人员应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责任感。

3.2. 教学人员须按照教学大纲进行认真的备课、授课,不得随意删除教学内容及缩短教学时间。

3.3. 组织好实验课的教学,认真做好实验准备,必要时可参观、讲解最新的实验仪器及实验方法。

3.4. 严格考试制度,上课不得迟到、早退,杜绝一切教学事故。

3.5. 根据本科的工作和科研特色,可适当增加新学科、新进展或边缘学科的选修课。

4、科室业务学习制度

为了提高实验室工作人员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本实验室建立定期与不定期的政治学习制度。要求全体人员参加,并积极准备业务讲座内容,由实验室秘书做好记录工作。学习的内容主要有:

1、政治学习:服从学院和医院安排。

2、业务学习:每人每年讲一至三个专题。

3、请专、兼职教授进行学术讲座。

4、科研进展通报(每二周一次),并作详细记录。

5、实验室继续教育及参加学术会议制度

5.1. 分批次让实验室工作人员外出学习上级实验室的先进方法、先进技术、先进仪器设备、先进的管理以及质量控制,使他们的质控意识进一步加强。

5.2. 鼓励科室工作人员通过各种方式学习英语(如本校的英语提高班),进一步加强对全英文操作系统的应用能力和故障排除能力。鼓励科室工作人员学习计算机知识,不断提高使用能力。

5.3. 鼓励年轻的业务骨干继续攻读学历学位,增强他们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4. 鼓励本科人员参加本校硕士生毕业论文带教工作。

5.5. 鼓励科内人员参加各类学习班、学术会议。科室内不定期举办学术讲座,由高职称(副高以上)或高学历(硕士以上)人员主讲,提高科内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技能。适当时请国内知名专家教授来我科讲学。

5.6 每一个工作人员应积极参加学术活动,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知识,了解国内外本专业的学术动态。

5.7 外出参加学术会议或活动的许可:持学术会议或活动的通知原件请示科主任,科主任根据科室的具体情况及学术会议水平来决定。科主任同意后再向院领导申请,同意后方可外出参加会议。

5.8参加学术会议或活动的人员应严格按照日程安排,不得随意延长,如遇特殊情况应向科主任或组长报告。

5.9参加学术会议或活动后在科室登记,登记内容包括会议的主题、会议地点、时间、人员、交流文章的情况、文章题目、获奖证书等,并准备向科内人员汇报参会的情况。

6、实验室对外接待管理条例

6.1 所有用实验室专项接待经费出资的接待工作一律由实验室主任负责安排。

6.2 区分开实验室邀请、课题组邀请、个人邀请,接待费用途径必须对口。

6.3 热情周到、礼仪得体、讲求实效、注意节约。

6.4 接待对象和范围接待对象为与我室发展(学科发展、课题申报、学术报告等)相关的院校、科研单位、专家教授、上级领导及其它业务部门。接待范围视具体情况可包括就餐、用车、住宿。接待标准及审批报销按照医院制度执行。

6.5 凡上级机关领导,兄弟院校的校级领导以及由实验室直接邀请来我室的客人,由办公室安排就餐,原则上只宴请一次,其它一律安排工作餐。陪同人员一般不得超过来宾人数的三分之一。费用在实验室专项接待经费中支付。

6.6 一般不得借出差在外宴请。外出确因工作需要宴请的,事前按宴请审批程序办理。

6.7 审批规定。来客接待,根据主管领导意见,事前与办公室联系,并进行登记;由办公室根据来客情况确定接待标准。

6.8 报销程序。所有接待费用由办公室人员或作陪领导签字,报办公室审核,由主管财务的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

6.9 被专程邀请来讲学的专家教授,应先由主管领导审批,然后由办公室负责安排接待。

6.10 根据来宾情况需安排住宿的,可按处级以上领导可安排单间、随行人员可安排标准间或三人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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